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转发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14〕1号)有关精神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就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1. 征稿对象为我校教师和研究、管理人员。
2. 论文按要求填写《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见附件),论文代码可暂时不填。
3. 论文和申报书送至高教研究所,来稿请注明“艺术展演参评论文”字样,同时发送电子稿至:gjs@oa.czu.cn。联系人:陶岩平;联系电话:0519-85217536(85886);高教研究所地址:校本部教学管理中心楼二楼205室。
4. 论文报送截稿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附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高教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doc